11年广西高速3死5伤车祸,现场有一辆逆行执法车,调查发现不简单
原标题 :11年广西高速3死5伤车祸 ,年广现场有一辆逆行执法车,西高行执调查发现不简单
导读:2011年5月3日晚间,速死伤车在广西省南宁市的祸现一条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大型货车相撞 ,辆逆事故造成小客车上3人死亡,法车发现5人受伤。调查单在调查事故原因的不简时候,却让人惊讶地发现 ,年广这起事故居然和高速上的西高行执路政执法车有关 。小编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当年的速死伤车这个事件。

蹊跷的祸现车祸
据这起事故中的一位伤者说,当天晚上他们的辆逆车行驶在高速公路的快车道上,但在他们的法车发现前方竟然停着一辆大卡车,而且也没有放任何警示标志 ,调查单他们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躲闪了,所以才和这辆大卡车发生了碰撞。
我们都知道 ,在高速路上开车 ,如果自己的车子遇到特殊情况,一般应该将车开到应急车道上去 ,然后在车后面一百米外放上警示标志,打开车上的双闪灯,那当天这辆大卡车为何会停在快车道上呢?

交警在调查这个事故的时候,也发现了很多不太正常的地方 。
他们发现在这辆大卡车前面 ,竟然还有一辆路政执法车 ,那这辆执法车又怎么会出现在现场呢?
在现场照片中 ,交警发现有一张几个人将另一个人揪住的照片 ,但让人奇怪的是,这个被人揪住的人并不是卡车的司机,而是路政工作人员,而那几个揪住他的人正是小客车单位的同事 。

被逼停的大卡车
那么,这些人为何会这样愤怒地揪住路政工作人员呢 ?
原来,就在事故发生以后,得到消息的小客车单位同事们立刻赶到了现场,当时那辆出车祸的小客车正是属于这个单位的 ,车上的人也有好几个是他们单位的。
据他们说 ,他们当时到了现场 ,通过了解发现这辆大卡车竟然是被前面的路政执法车逼停在那里的,因此才造成了小客车和大卡车相撞的结果 。所以他们才揪住那个路政工作人员要个说法。
经过交警的调查,大卡车司机也反映他是被路政执法车逼停的 。

据大卡车司机说 ,当天晚上 ,他们了解到前面的高速出口处有路政人员在查超载行为。而他们车上拉的货物也是超载的,因为怕被罚款,所以当时有四辆大卡车就停在了离高速出口大概六百多米远的应急车道上 ,他们想等到前面检查完之后再下高速,而他的车就是最后面的一辆。
但是等了一段时间,他们发现有一辆路政执法车竟然开着警灯从高速路口逆行向他们开了过来。
看到前面几辆车正在被查,这辆大卡车司机就想着逃跑,于是他将车发动,开向了路内侧的快车道,但没想到的是 ,那辆路政车竟然直接开过来堵到他前面,将他的车逼停了。
就在这辆大卡车被逼停没多长时间,后面的一辆小客车就撞了上来。

逆行的执法车
高速路上不能逆行,这是谁都知道的规则,那这辆路政执法车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事故发生后,当时那辆路政执法车的驾驶员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拘留。
这名驾驶员叫马骏 ,据他说 ,他当时是和他们的副大队长叶永新一起执行公务。
当时广西高速道路管理局正在进行治超行动,他们几乎每天都要到高速路口上进行治超检查 。一般情况下,这些检查点都会设置在高速路口或者服务区路口。

事故发生的那天晚上,他们接到举报 ,说是有几辆大卡车停在了离检查点不远的应急车道上 。
当时副大队长叶永新决定带着他去看看情况 。他们也知道高速路上不能逆行,但是那几辆卡车离他们的相对距离其实不太远,但如果按正常交通规则,他们要先上高速,然后从另一个入口绕过去,这样大概要花上四十多分钟的时间,他们不想走那么远,所以就想到了直接开过去。
当时副大队长对他的行为是默许的 ,而且这样的行为他们以前也做过 ,再加上他多年的经验,以为小心一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他就逆行向那几辆卡车开去。

他开着路政执法车找到了停在路边的那几辆大卡车,然后副大队长就下车去盘问司机。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停在最后面的那辆大卡车想要开车逃跑,于是他就开着车堵到了那辆大卡车前面,将那辆车逼停了。
偏偏就是在这个时候 ,后面有辆小客车躲闪不及,撞向了大卡车。

三次修改的罪名
经过交警事后的调查,当时小客车司机并没有喝酒,而且也没有超速 ,所以小客车在这起车祸中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
所以 ,交警部门做出了认定,路政执法车司机马骏因为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造成这起车祸的直接原因,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马骏对交警部门的认定不服 ,认为大卡车司机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交警部门在经过审核后,依然认定马骏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马骏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交到了当地人民检察院。

因为这起事故比较重大,还涉及到了执法部门 ,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所以当地检察院又启动了职务犯罪调查程序 。
那么,在这起事故的背后,是否存在职务犯罪呢?
在检察院调查的过程中,当时和马骏一起执行公务的副大队长叶永新也进入了调查员的视线。
作为国家执法人员 ,马骏和叶永新在高速路上逆行执法 ,是很严重的违规执法行为 ,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两个人存在共同滥用职权的行为。

因此 ,当地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马骏和叶永新提起了诉讼。
马骏和叶永新都有着多年的路政执法经验 ,在单位也是比较素质比较高的工作人员,出了这样的事情,很多同事们都感到不敢相信 。
到了2012年3月2日 ,当地法院对这个案件进行了审理 。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 ,对马骏的罪名提出了新的意见。
马骏当时的行为 ,已经符合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些特征,所以应该将马骏的行为定义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被定位这个罪名,那马骏面临的惩罚将会比滥用职权罪大得多。
一开始的交通肇事罪,大概会判3到7年的有期徒刑。而滥用职权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大概也会判3到7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被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很有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有就是对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死者家属认为马骏和叶永新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而他们的单位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后来 ,三位死者家属和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签订了调解协议,由管理局分别为每家垫付赔偿金30万元。等到以后马俊他们刑事案件判决之后再另行起诉民事赔偿部分 。

到了2012年的8月3日 ,当地法院对这个案件做出了判决 :
被告人马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绩权利3年 。被告人叶永新犯滥用职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三名死者和马骏 、叶永新一样 ,都是三十多岁的青年人,事故发生的时候,他们离单位也只有不到五分钟的路程了,如果不是这场车祸 ,他们很快就能安全抵达单位。

三条人命,意味着三个家庭的破碎。事故发生后 ,小客车司机的妻子阿芳带着孩子离开了他们原来的家,因为在原来的家里到处都是丈夫的影子,她一想起来就有一种崩溃的感觉。以前丈夫总是陪着孩子玩耍 ,现在他们一家三口甜蜜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年仅三岁的孩子也许还不知道父亲的离开意味着什么。
而被判刑的马骏和叶永新 ,原本也有一个令人羡慕的稳定工作 ,叶永新的妻子还怀着身孕,马骏还没有自己的孩子 。而现在他们都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
他们也许不明白,当他们用违法去治理违法的时候 ,又和那些违法超载的司机有什么区别呢 ?超越法律的界限,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参考资料 :
广西新闻网:高速路逆行执法3死5伤 两路政执法员被判有期徒刑
新浪网 :路政执法车高速路逆行拦车致3死5伤